回應多名民主派被捕 保安局:拘捕行動根據警方調查進行 警方必依法處理
政治
發布時間: 2020/04/18 17:44
最後更新: 2020/04/18 21:26
警方今日(18日)拘捕14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民主派人士,保安局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指,根據《警隊條例》(第232章)第10條,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,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,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。有關的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而進行,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。
發言人又表示,在香港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對後果。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,無論他/她是甚麼身分或背景,都要面對法律制裁,無人可享有特權。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、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。
警方今早拘捕多人,包括李柱銘、梁國雄、楊森﹑黎智英、何俊仁、吳靄儀、區諾軒、黃浩銘、吳文遠、陳皓桓、何秀蘭、蔡耀昌、李卓人、單仲偕。警方指,相關人士被捕是涉及去年8月18日、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。
民主派多人被捕 警方:拘捕14人涉嫌去年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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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莫稼浩